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三·自刑
凡自割喉下死者,其尸口眼合,两手拳握,臂曲而缩,(死人用手把定刃物,似作力势,其手自然拳握)肉色黄,头髻紧。 若用小刀子自割,只可长一寸五分至二寸;用食刀,即长三寸至四寸...
洗冤集录-卷之四-二十二·验他物及手足伤死
律云: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伤损条限:手足十日,他物二十日。 斗讼 :诸啮人者,根据他物法。 元符敕申明《刑统》:以靴鞋踢人伤,从官司验定:坚...
洗冤集录-卷之三-二十一·溺死
若生前溺水尸首,男仆卧,女仰卧。头面仰,两手、两脚俱向前。口合、眼开闭不定,两手拳握。腹肚胀,拍着响。(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投水则手握,眼合,腹内急胀)两脚底皱...
洗冤集录-卷之三-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缢
自缢、被人勒杀或算杀假作自缢,甚易辨。真自缢者,用绳索、帛之类系缚处,交至左右耳后,深紫色。眼合、唇开、手握、齿露。缢在喉上,则舌抵齿;喉下,则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后...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九·自缢
自缢身死者,两眼合、唇口黑、皮开露齿。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又云齿微咬舌)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面带紫赤色,口吻、两角及胸前有吐涎沫...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八·论沿身骨脉及要害去处
夫人两手指甲相连者小节,小节之后中节,中节之后者本节。本节之后肢骨之前生掌骨,掌骨上生掌肉,掌肉后可屈曲者腕。腕左起高骨者手外踝,右起高骨者右手踝,二踝相连生者臂骨,辅臂...
洗冤集录-卷之三-十七·验骨
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妇人生骨出血如河水,故骨黑。如服毒药骨黑,须仔细详定) 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八片,(蔡州人有九片)脑...
洗冤集录-卷之二-十六·白僵死瘁死
先铺炭火约与死人长阔,上铺薄布,可与炭等,以水喷微湿,卧尸于上。仍以布覆盖头面、肢体讫,再用炭火铺拥,令遍。再以布覆之,复用水遍洒。一时久,其尸皮肉必软起。 乃揭所铺布与...
洗冤集录-卷之二-十五·无凭检验
凡检验无凭之尸,宜说:头发褪落,曲鬓、头面、遍身皮肉并皆一概青黑,HT 皮、坏烂,及被蛆虫咂破,骨殖显露去处。 如皮肉消化,宜说:骸骨显露,上下皮肉并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
洗冤集录-卷之二-十四·验坏烂尸
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尸首变动,臭不可近,当烧苍术、皂角辟之;用麻油涂鼻,或作纸摅子 油,塞两鼻孔;仍以生姜小块置口内。遇检,切用猛闭口。恐秽气冲入。 量札四至讫...
洗冤集录-卷之二-十三·验坟内及屋下攒殡尸
先验坟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土堆一个,量高及长阔,并各计若干尺寸,及尸现攒殡在何人屋下?亦如前量之。 次看尸头脚所向,谓如头东脚西之类;头离某处若干,脚离某处若干。左右亦...
洗冤集录-卷之二-十二·验未埋瘗尸首
未埋尸首,或在屋内地上,或床上,或屋前后露天地上,或在山岭、溪涧、草木上,并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