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幼新书-卷第四十(论药叙方) 凡十五门-果部第八
字
跳到主要內容
玄霖易學
法器
機緣
藏經閣
指引
我的
加入手機主畫面
開啟更方便,使用時也有更完整的閱讀空間。
知道了
首頁
法器
機緣
藏經閣
指引
我的
藏經閣
中医古籍
妇儿
幼幼新书
幼幼新书-卷第四十(论药叙方) 凡十五门-果部第八
2018-10-09
195 閱
字號
18
A−
A+
恢復
本文目錄
展開/收起
豆蔻
一名草豆蔻。俗亦呼为草果子。
枇杷叶
《药性论》云:用须火炙,拭去毛。
桃HT
一名桃奴。是实着枝不落实中者。
杏仁
《本草》云:双仁者杀人。
繼續閱讀
下方鄰文只限「幼幼新书」欄目,依發布時間排列。
上一篇(較新)
幼幼新书-卷第四十(论药叙方) 凡十五门-米部第九
下一篇(較早)
幼幼新书-卷第四十(论药叙方) 凡十五门-虫鱼部第七
延伸:
線上學習
·
諮詢服務
閱讀設定
調整正文大小,選擇會保留在這部裝置。
目前字號
18
A−
A+
恢復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