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所排之各重卦格式 卦序 重卦名 〔上卦,下卦〕〔上卦象,下卦象〕 卦名:原文内容(本卦纲领)。 │ 注:文字解说。 爻一至爻六:原文内容(爻为可变者,由低位至高位,共有六爻)。 爻:各爻之条件及状况,以供判断吉凶。 通:当本爻变后,必成另一卦,本条即为对该卦之说明,可供参考。 注:文字解说。 象:象征概念与卦爻之关系。原文见《易程传》 :宋˙程颐 撰 《周易本义》:宋˙朱熹 注 《易经图解》:明˙来瞿唐着 释:作者对原文之阐释(以黑体印出)。 二、判断参考 1.卦之定名乃根据爻之互动关系,故而卦名已决定了吉凶的大方向。例如损指损失,益指增益,各爻之判断必须符合损与益之条件。然而易道讲究生生不息,循环不已。故损益相综,损而益,益乃损。因此卦名本身之吉凶,尚应视其始终以及各爻之关系等因素而定。此外,有些卦象之吉凶并不明说,端视其它条件之互相作用而定。 2.爻性:各爻皆有特性,凡爻辞中有明确吉凶定义者,其统计及说明如下:吉数、凶数指各爻之吉凶数(因原文吉凶定义并不明确,故仅系概略数)。阳吉、阳凶,阴吉、阴凶指爻之阳阴性质于该爻位之吉凶统计值。 ┌──┬──┬──┬──┬──┬──┬──┬─────────────┐ 3.位--爻位有三种: 3.1阴阳之位:一、三、五为阳位,二、四、六为阴位,爻之阴阳与位符合,即是得位。得位之爻,表具有阴阳之爻德,吉凶则由卦象决定。 3.2高低之位:爻位的高低,与地位之尊卑、时机的早晚、事物的成熟度、物体本身的部位等皆成正比,为判断之参考数据。 3.3三才之位:内外各卦,皆由三才结构而成,在重卦中,第二爻与第五爻为人位。人位主掌人事,因居三才之中间,故又称为得中,六二、九五乃既得中又得位者,称为中正,表示人当其位且正直。第一爻与第四爻居地,指一个阶段之开始。第三爻与第六爻居天位,指一阶段终了或全部终结。 4.应--一与四、二与五、三与六爻中,若两爻阴阳性相反,则称为应。应是两爻之间的呼应、照应、响应、感应等,吉凶则依实际影响而定。 5.比--相邻各爻,若阴阳性质不同者,谓之“比”。比又有四:如本身为阳爻,比上爻称“扶”,比下爻称“据”,其利有大有小。如本身为阴爻,比上爻称之为“承”,比下爻称之为“乘”。 在判断时,“乘”常不利,因弱乘刚不易也。“承”影响不大,因阴柔无力。 “扶”、“据”较多利,此乃阳爻刚健之故。 |
玄機錄
第五章 本书范例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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