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之立场,是先假定《易经》的卦、爻辞正确,并根据其游戏规则,以求了解其设计的原理。至于此原理是否有调整、增订的必要,端视今后的印证而定。在初步的分析下,我个人认为《易经》之卦、爻辞,是根据卜筮例证,取其已经应验之事为代表。 古人重视卜筮,举凡祭祀、田牧、征伐、婚丧等事,无不先卜筮而后决之。《周礼》春官宗伯:“凡卜筮,既事则系币以比其命,岁终则计其占中之与否”。因此,大量的数据记录,必然是卦、爻辞的参考依据。 卜与筮原有别,“卜”盛行于夏商,是将龟、兽骨处理后,观察其所呈之“兆”象,以判断吉凶。<周礼春官太卜>:“太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有大量之文字数据,记载各种卜兆的结果。 文王演易,重八卦为六十四卦(因连山、归藏失传,学者咸信系文王演六十四卦,但既然曾有连山、归藏,且沿用数百年之久,不可能仅有八卦而已),每卦有六爻,并作卦、爻辞,选用蓍草,制订筮占之法。因有别于卜,故称筮。及后卜渐渐衰微,卜筮遂通指筮而言。 由于卦爻有限,而事物的变化无尽,故而以少驭多,以简代繁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尽管圣哲有着超人的智能,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一般人的观念尚未十分成熟,除了利用卜筮已经证实的案例,作为卦爻的说明外,很难想象出其它更有效、以简代繁的策略。因此,最合理的推测便是,当时文王所作的爻辞,一定参考甚至采用了一些占例,以象征该一事件模式。 这种占例的象征,皆保存在经文中,谓之为“象”。要了解“为什么《易经》要这样说”?就必须用“象”来说明卦、爻辞,才能看出该种排列组合的原筮记录。时至今日,《易经》仍然有相当程度的应用价值,这表示卦、爻辞的原作者,对于象征符号应用的成功。然而为了发挥易道的实用性,吾人在理解之余,尚有必要大量而有系统地,重新加以整理,使之趋于完善。 下文之“象”,系录自<易经说卦传>第十一章,来注之象征概念,皆出于此。 ┌─┬─┬─┬─┬─┬─┬─┬─┬─┬─┬─┬─┬─┬─────────┐ |
玄機錄
2018/10/15
239 閱
玄霖易學 · 高級研修班
八字命理 × 玄空風水,從學過到能用
近百萬字獨家教材、雙 SOP 作業程序與環球風水協會認證通道。一期小班,僅十席。
了解招生詳情
感悟天機,即刻啟程
道友既已洞悉此卷,緣分已深。
何不趁此靈氣,推演自身吉凶,尋覓轉運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