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俱旺四时中。 此说不论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时得令为旺,且如寅木加亥,虽七月占,更三传水旺生木,便言木旺,不可言七月金旺木绝也。此言五行四时,有旺有衰也。 莫指东方木旺春。 木虽逢春,令如甲乙寅卯,木坐于庚辛申酉,金又三传克剥,虽春占,亦不可以旺言也。此言五行四时常旺常衰,不可执于一端。但坐处逢生得地,即为旺。受制失地,即为衰鬼。不旺,吉反此凶矣。 用神旺处鬼无克,自然凶祸不为殃。 言克今日鬼,若更初传生鬼,便是鬼有气。若初传克鬼生日,便是我有气也。盖初传生我,则吉。虽有克处,不敢伤害我也。又看坐处同断。 |
六壬五变中黄经
释论四时旺相章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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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天機,即刻啟程
道友既已洞悉此卷,緣分已深。
何不趁此靈氣,推演自身吉凶,尋覓轉運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