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六-震烧木
字
跳到主要內容
玄霖易學
法器
機緣
藏經閣
指引
我的
加入手機主畫面
開啟更方便,使用時也有更完整的閱讀空間。
知道了
首頁
法器
機緣
藏經閣
指引
我的
藏經閣
中医古籍
本草
本草纲目
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六-震烧木
2018-10-10
200 閱
字號
18
A−
A+
恢復
本文目錄
展開/收起
(《拾遗》)
【释名】霹雳木。
时珍曰∶此雷所击之木也。方士取刻符印,以召鬼神。周日用注《博物志》云∶用击鸟影,其鸟必自堕也。
【主治】火惊失心,煮汁服之。又挂门户,大厌火灾(藏器)。
繼續閱讀
下方鄰文只限「本草纲目」欄目,依發布時間排列。
上一篇(較新)
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六-河边木
下一篇(較早)
本草纲目-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六-古榇板
延伸:
線上學習
·
諮詢服務
閱讀設定
調整正文大小,選擇會保留在這部裝置。
目前字號
18
A−
A+
恢復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