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合刑冲虽一理,吉凶应验不同期

八煞九宝,干支披带,事神类神,喜忌所因,吉神带吉,其吉乃真,凶神带凶,其凶必成,鬼非一种,来意可凭,主事一定,神阴搜隐,将神比旺,岁月应征,日鬼受克,灾祸乃息,干旺受生,福禄斯集,应验不一,迟早有期。

此探三遁六处之干,各带八煞九宝,或干支带,或在干披贵神,为主事之神。各有其类,即为事神也。皆喜宝而恶煞,事神带吉则吉,类神披凶则凶。然必与日比始用事,不比不用事,旺则有力,不旺则无力,若被鬼克尤甚。然鬼非一种,遁干之鬼尤甚,名真鬼、正鬼,无救。

凡占来意,以日鬼所乘之神分其事类;鬼所乘之月将为因;而起祸之人,将上所乘之神为因;而起祸之事,如雀主文书口舌,龙主财制,虎主病讼之类。再看所乘之时为何时,所临之地为何地;再求其阴神,以知幽隐藏匿之善恶,方取责其所临,形貌性情责神将,遁干责其衣着颜色。又看其阴神之生克脱救,或有或无。又看其与日主相去远近何如,又看其来克之有路无路何如。以鬼旺之月为受祸之期,以克鬼建旺之月为除祸之期,则吉凶判然,应验不爽矣。

《中黄经》曰:"要知灾福兴休日,先以鬼救分端的。次看初末发休期,衰旺月中无一失。"是也。克日干之时,正当月令之旺,即发祸之日鬼,受克之旺月即,即为休息之月也。又凡主事之类神,以入课传者为动而有为,不入则静而无为,无所应也。故十二天官各有所主,见六处者各有与日主相比,则为有应验。如甲乙日龙合在六处,必有应验。丙丁日蛇雀、戊己日贵勾常空、庚辛日虎阴、壬癸日元后在六处,所遁之干与日主相比,则为旺用之神。经云:"与日为类,灾福乃集。"类者,比也,同类也。故用神某一事建旺之月为应月。凡吉事以生我之月为应月,比我之日为应日。凶事以克我之月为应月,克我之日为应日,以我生之日为散期。盖子孙能制鬼为救也。经曰:"假令春占功曹太冲为用,喜事必应旦夕,以春木旺也。"此论旺相也。当令者为旺,将来者为相,与前论所比者为相,生我者为旺不同。此为正法也。太乙胜光为用,喜事方来,火至自方旺,春则旺气未来也。惟空亡则终无应期。余皆俟旺月为应期也。

又法,专看行年上为主,看过去现在未来。假如正月占其人行年在寅,太乙乘朱雀加年上,则将来四月丙丁日当有火烛事。若登明元武加年,则去年十月壬癸日当有遗失盗贼事。盖月建为现在,向前顺数五位皆为未来事,向后逆数五位皆为过去事,对冲之宫为界限,亦以过去,试之果验。亦责阴神,测其幽隐救制。盖一事有事之类神也。旺之月即为旺期,如寅上乘巳加朱蛇,即于四月防火烛是也。又类神与地比者为真,盖一方之当权用事者也,其事必见于此地。与日比者为实,盖一月之当权用事者也,其事必应于此日。与月比者为旺,盖一岁之当权用事者也,其事必应于此月。是以七百二十课流转于四时,而吉凶多不应者,又不知所以必应之理也。若明此三旺,而求之遁干旺用以决之,未有不验者。且如占逃亡,则责元武,必元武与日比而又为遁干旺用,则必应矣。

经曰:"壬癸来占元武用,失脱遗亡事不虚。天后阴人看何如,水将须求水上居。"是也。占病白虎,占婚太阴与日比,又系遁干旺用,则必应矣。

经曰:"庚辛白虎作初传,便言病者主缠绵,太阴女手议成事,金将庚辛取类传。"是也。占音书责朱雀,必朱雀与日比,又发用,则必应矣。

经曰:"时逢朱雀象文书,或求信息亦同途。丙丁巳午又同居,秘法流传决不虚。"是也。蛇朱属火,文明之象。阴见贵、龙、德、禄、马、三六合、天干互合,宜见贵、求财禄、功名、文章之事。主有贵人荐引提拔。再看阴神所乘之贵神,断其何等样人。如龙主文职,常主武职,白主权贵,空主侍卫太监僧道,勾蛇主将军,阴后主贵戚,常主漕粮,元主水曹之类而决之。其姓氏衣着方所色目生肖,俱责阴神之六层。然朱雀惟丙丁月生之,其它非也。故六壬家以比日不实,不比日为虚,实则必应,虚则不验,此要诀也。然不乘旺月,犹非克应之时也。经曰:"克应不必死墓推,类应本命上不虚,如同文书午上朱,类神入庙应无疑。"由此观之,如十二天官各有所司之事,即所谓类神,类神在庙乐之地,本命日时之位,又值类神之建旺月,必应无疑矣。然犹未可拘也。如必执此求之,则文书必应午月,万无此理也。不知又有活法,更求之天官,类神所乘之月将,今朱乘午则神与将合居为一,故午月应。以神将合居一位,如化为一人也。如类神不与日月比而所乘之月将与日月比,即以所乘之将断其应期。经曰:"占财春申论休囚,午作青龙立巳头。青龙相去来比日,成在巳午月中求。"言占财而得火日申财,在春月占,则财气休囚矣。若见青龙乘午将而立在巳乡,则青龙乘月之相气,又比日干之火,必求财在巳午月成,以火神值旺之月也。然此专论支也,究当以支上遁干所遇之旺月为应,始为真诀,前贤不肯轻泄耳。主干事之成败,亦当于用神决之,若用神与日之类神相比则成,若克类神则不成,相生比而乘旺则速成,乘相则迟,休囚更迟,以必待事神旺而后成也。经曰:"欲知成败若何凭,大抵皆求发用神,旺相相生必早遂,休废空亡必不成。用逢休忧兼空死,事神无气比不得,但多阻隔几时成,即于事神旺日觅。" 事神成无气之地,而又不与日月比,则多阻滞,必待事神旺月而应也。此又以事神言之,又不若以事神之遁干与日月比旺之月求克应,为活而推验也。又神将遁干者,各有所临之地,以长生沐浴等十二位详其旺相休囚,或得地之旺,或得党之旺,或得时之旺,或得用之旺,或得日之旺,则衰旺之势分矣。然五旺必不能得全,须从其多者论之,以旺气胜者为用事之神,然后可求其验也。时旺为第一,日旺次之,地旺又次之,用又次之,此六壬之秘要也。又所占十二事神,必以入课传为的而有应验。若在四课之中,以上日为要;若在三传之中,以初传为要;若既入课传,又要日月为要,与初传相生比次之。又类事神既分,首看所得之将为何字,生日者为吉,脱克日者为凶,而总以乘旺为主。故有旺月、旺日、旺时、旺地,类乘之将乘此四者为旺,将神而乘此四者为旺神,遁干而乘此四者为旺干;吉神、吉干、吉将乘此四者,事吉而必成;凶神、凶将、凶干乘此四者,事凶必无成。未有旺而不成,亦未有不旺而成也。旺则成于目前,未旺则成于他日,故旺也者,六壬一字之诀也,比日得一月中之旺气,比月得一岁中之旺气,比时得一日中之旺气,比地得一方之旺气,比月将得尊上提携,比日月时得天时鬼神之应助,比德禄得意外之遭逢际遇,其脱克反是而推可知也。故曰:"德合刑冲虽一理,其吉凶应验之期,有衰旺迟速之不同,不可执一而断也。"

八煞九宝图说俱详法例,断诀宜熟记采用。


干德
甲己寅 乙庚申 丙辛戊癸巳 丁壬亥
子起巳顺十二,福佑之神,乃一日之喜神也,课传六处见之,能转祸为福,化凶为吉。

天德
正丁二坤宫,三壬四辛同,五干六甲上,七癸八寅逢,九丙十居乙,子巽丑庚中。主心慈好善。

月德
寅午戌月丙,申子辰月壬,亥卯未月甲,巳酉丑月庚。上遁干见之,一月逢凶化吉。

月德合
寅午戌月辛,申子辰月丁,亥卯未月己,巳酉丑月乙,与月德同。

支合
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日月。一名六合,又名横合。若干支互合,名同心合,婚事吉。凡事成合不脱。

干合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遇六则合,遇五则化。五阳奇,五阴偶,阴配为夫妇,故凡事和合,一名五合。

三合
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丑合金,三方作合会局,上了字生中一字,下一字主墓,主凡事凑合,外方相助,一名三角合,但主事成迟。

干奇
甲午、乙巳、丙辰、丁巳、戊寅、己丑、庚未、辛申、壬酉、癸戌。主意外遇合超迁。

旬奇
子戌旬丑,申午旬子,辰寅旬亥。

连珠奇
亥星精,子月精,丑日精。斗转亥,鹤鸣子,鸡鸣丑,日月星三光之精备,化凶为吉。

三奇
天下乙丙丁,地下甲戊庚,人中壬癸辛。奇本忌空,要三传全见,顺为上,逆次,乱又次之。

干仪
同干奇。入课传有喜,动用有礼。同常冠冕、筵会、婚姻、赏赐。

支仪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
礼仪之中,主喜庆之事,居同旬首作幕贵主高中。

旬仪
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六甲之首,主婚姻、喜庆、考试、冠军。并忌刑害,主因喜起祸,忌空。

干禄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临官之位,利仕宦食禄,入课传显荣,遇合养身之本,受命之源。

干马
申子辰寅牡水,亥卯未巳牡木,寅午戌牡火,巳酉丑亥牡金。三合头冲也。带丁禄临卯酉,名喜报神。助威迅捷,年月日时命上马俱见,主大富贵。

天马
正七午,二八戌,四十子,五十一寅,六十二辰。正月起午顺数六阳神也。仕宦升迁,飞腾万里,并贵名天使星。

干星
即十干之长生,乃天地生气,凡事有益,名学堂星,忌空克,名文星受制。

干旺
即五行自旺之季,盖五行自旺则气盛之候也。诸事有气,强盛生发。再同类相比,亦名比旺。

干贵
即每日阴阳二贵也。乃十干之贵气也。
以上九宝也,德合奇仪禄马生旺贵,皆十干之吉煞,故曰宝。

三刑
一字刑名自刑,自相戕害也。二字刑名无礼刑,父子相贼也。三字刑名无恩刑,兄弟同类相伤也。

干冲
甲冲庚,乙冲辛,丙冲壬,丁冲癸,戊己无冲,合逢冲则散,伏逢冲则动,空逢冲则起,吉事不宜冲,凶事宜冲。

支冲
子午卯酉之类,摇动反复,解散变迁,分争离异之神,一名斜冲,吉凶逢之皆变动散解,隔七位相冲,又名七煞。

支破
午破卯,辰破丑,酉破子,戌破未,亥破寅,申破巳,主破碎解裂、改换不完,阳日前四,阴日后四,隔四位相破,人情不顺,诸事亏缺,仕防亏空,又名破隔。

支害
子丑寅卯辰申酉
未午巳辰卯亥戌
主事阻抑不利,骨肉参商,直致相害,穿心可畏。一名穿心煞、怨恨煞。财物中心穿。

干支墓
水土壬辛辰,火乙丙戌,金庚丁己丑,木甲癸未。
辰戌为阳墓刚墓,丑未为阴墓柔墓,又辰未为昼墓,戌丑为夜墓,占者得夜墓临日,自暗投明;昼墓临夜,自明入暗。又三传自生入墓,如人堕井中,呼天不应。病死贼获,己不能去,行人不能来,凡事皆昏晦、闭塞、迟滞,五行葬地,伏没之神,蒙闭之象也。

干鬼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阳见阳,阴见阴为鬼贼克之神,威制之敌也。阳见阳则争,阴阳相见则相配。青龙为鬼,名纸钱煞,占病有祟,吉神带鬼亦凶。
日上鬼、干合鬼、死鬼、阴鬼、外鬼、害鬼、蛇鬼、六样鬼、日阴鬼、穿宫鬼、党鬼、敌鬼、金木水火土五鬼、冲鬼、马鬼、日下鬼、支藏鬼、绝鬼、家鬼、破鬼、刃鬼、日支鬼、墓中鬼、行年鬼、贵鬼、旬鬼、客鬼、罡鬼、辰上鬼、纳音鬼、邪鬼、正鬼、刚鬼、明鬼、暗鬼、厌鬼、本命鬼、三传鬼、空鬼、真鬼、建鬼、虎鬼、旺鬼、丁鬼、假鬼、夜鬼、勾鬼、六合鬼、三合鬼、阳鬼、日鬼、刑鬼,以上鬼非一种,取其旺用者断之。
合而为我之友,刚柔相倚之义也;昼则为官府,夜为鬼神,见子孙则有救。身强不妨,有助不妨,鬼坐制不妨。鬼临日干,身必难,看是何等鬼,以日干为主,三遁干为宾,只以所遁干鬼为重,余鬼之名不一种,各以所临、所伏、所带、所乘而号其名,其吉凶则随时、随地、随人、随事取断可也。
鬼临鬼上克日,为攒眉煞,两重不美。双亲鬼坐生旺地,恋生贪旺不来,过时仍来。临制克死绝不来,无路不来,远于日干迟来。鬼下伏官,小人得助;官下伏鬼,受贿怀欺;鬼带合,反复进退;鬼多,有救不妨,要年命上有子孙。见合局,为鬼为党,鬼煞必非一人。若生干上爻为全鬼化生,反凶为吉。

干败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子巳卯申卯申午亥酉寅
五行沐浴之神,主颓浪、费产、嫖赌。

干脱
甲乙丙丁,丙丁戊己,戊己庚辛,庚辛壬癸,壬癸甲乙。名脱气、盗神、泄气、一名剥官,皆盗泄日干之气。又名救神,制鬼,有鬼须寻制。

干绝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申酉亥子亥了寅卯巳午
断绝之神,加生绝而复发,利结旧事。

干死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午亥酉寅亥寅子巳卯申
十干无气之神,百事不成,带自刑主自尽。并二血见血光,并刑刃主兵死,带蛇虎厌亦凶。

旬空
空者,十干不到之地,孤虚之神也。一名天中煞。经曰:"空亡诸事慢对冲,必虚本位为孤虚。"加日干并华盖、墓神,主占非孤即寡,非僧即道,阴为尼,阳为僧道。又主庶出孤寡无妻,故名孤寡煞。有数等空亡,逢冲好起遇合即就。

漏空
地下空亡名漏底空亡,主事无根底,空中楼阁,宜空手求谋,或过三甲六甲百日主有成,以衰旺酌论。或年命岁月时填实。

截空
初传空破有为而被截住也。名曰断首,主月内不成。中传空名折腰,又名断桥,凡事中间有变更、断更复续,并漏底则无成。

游空
即旬空,天上空亡也。出旬可望,年月太阳可填。

皆空
上下天地皆倾家荡产,凡事莫追,了无一实。

究竟空
末传空也,事无下稍,又名失尾,又名刖足,终不能行而少归结。

无依空
日上空亡也。主无依告,空自出头,较高亲少力。

无家空
支上空亡也。孤独无居,无妻子田产,或常出外,或赁居。

孤鸿空
初末两传空也,事无头尾,凭中作主。

虚声空
正时入空也。凡事有名无实,有心无意,指空说空。

孤虚空
凡年月日时前一位为孤,后一位为寡,对冲为虚,行兵宜击。

退茹空
反急宜进步,即可求退,则入空亡矣。

进茹空
急宜退步,若再求进,则入空亡矣。

真空
春土夏金伙木冬火,乃五行绝地,诸事不宜。
以上八煞也。刑冲破害墓鬼废空,为八煞。与九宝皆断法所必需也。

神煞类神犹如散钱,以遁干贯之,方有用耳。凡欲知来情,诸书皆以发用初传上所乘之神测其事类,为来意,参日干生克详之。如我生为子,生我为父,克我为鬼,我克为财,比肩为兄弟朋友。若旺而有气,必有所行之事而来矣。看所乘之神,细分其事类,即知为何事也。如休囚无气,必是来占一物,则看月将为何类之物。盖将主遁,神主事也。主物则以神为形貌,干为颜色也。主事又看旺用生比日干者为吉事,克泄日干者为凶事也。故凡占来意,全责初传,初传乃人心之开、意之萌、事之始也。又四课之间,日辰各有阳神,阳神之上各有阴神,阴神乃事之背后幽隐之处也。即三传内初传之阴,即中传,中传之阴即末传也。因而事之初中末可究,故阴神与阳神相生比者,其事成。若阴神克阳神者,其事不成。阴神阳神两相摩荡者,此法是也。观其立课传之旨,知其阴神为最重矣。不然何以初传之成败主变易于中传,中传之成败变易于末传哉?是故阳神之吉,惟恐阴神之凶;阳神之凶,专望阴神之吉。即行年本命皆取阴阳并看,故经曰:"欲知其隐,必观其阴。"是也。然凡看一字,须看所遁之干为紧。遁干乃活动能变迁其事之凶吉,而其事乃实干能制支、动能制静所必然也。既得其来情,首看神上所遁之干,次看末传神将所遇之时,次看所临之地,次看神将所得之阴神,合而细详之,得以遁干论。如初传在日上两课,则为己身之事,在辰上两课发用则为他人之事也。经曰:"日上发用己事论,日阴从我事相寻。辰上动时占别人,阴伏小口定灾迍。"故凡阳神之克日干者,是官鬼临身。若阴神乃克阳神,则阴神为子孙爻,定是子孙为主,官鬼不能害,故有鬼须寻救也。若仕宦人不忌官鬼,官为爵位,鬼为威权,反忌子孙剥官。又忌子孙克泄青龙禄神。又如阴神生日干者,是父母临身。若阴神克阳神则阴神为妻财,定是妻财为主,占父母病则凶。又如阳神为日干所生,是子孙临身矣。若阴神克阳神则阴神为父母,定知父母为主,占子孙为凶。又如阳神与日干比者,是兄弟临身,若阴神克阳神则阴神为官鬼,定是官鬼为主,占妻病亦凶,占财亦有分夺,其辰上阴神阳神与日上阴阳同例看,则两边之情事得矣。若又占己身之事,则以辰上阴阳为我事之情形,与日干参看。盖辰上阴阳,皆占我与他人相涉之事,假如甲子日辰上两课发用,是水将土神,水将生甲为父母,乃乘土神,又克水神,若水旺则主父母官位事,水相则主父母财喜事,若水休囚则主父母失财物事。盖将为六亲,神为事也。又如甲木兄弟太冲木将为用,乘土神,则为兄弟财物事。又孟为长,仲为次,又为等辈,季为幼辈,又将旺为壮少,休囚为老。又与日干三合为亲,不合为疏,如上法推占来意,决无差误。再看六处遁干孰旺孰衰,旺而生比日干则与我为吉,旺而克泄日干则与我为凶,而吉凶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