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说约卷中
分野
子丑十二宫,上罗二十宿,下应五方四海。古法分十二国,六壬分各省、府、州、县。然一宫之中,大者六七省,小者亦有数十府、州、县,占事类神临何宫,究不能指实临于何地,则亦何取乎繁称博引为也?今止摘其大略于后:
子自女二至危十一,古齐境,今山东之济南等府、直隶之沧州等府、州、县。
丑自斗三至女一,古吴越也,今安征之安庆等府州、江苏之江甯、苏州等府州、江西南昌等府、浙江之杭州等府州、福建之福州等府州、广东之广州等府、广西之梧州等府。
寅自尾三至斗二,古燕地,今直隶顺天、保定等府州、奉天等府州。
卯自氐一至尾二,古宋地,今山东之曹州等府州、河南归德一府、江苏徐州一府。
辰自轸十至氐初,古郑境,今河南之开封等府州、安徽颍州一府。
巳自张十五度至轸九,古楚地,今湖北武昌等府、湖南长沙等府州、广东韶州等府州、广西桂林等府州、贵州思州等府。
午自柳十三至张十四,古周地,今河南等府州、湖北郧州等州县、陕西商州等州县、贵州铜仁一府。
未自井八至柳二,古秦地,今陕西西安等府州、甘肃兰州等府州、四川成都等府州、云南之云南等府州、贵州贵阳、遵义二府。
申自毕六至井七,古晋地,今山西太原等府州。
酉自娄三至毕五,古赵地,直隶正定等府州、山西大同、朔平二府、河南武昌等县、山东之恩县。
戌自奎一至娄二,古鲁地,今山东兖州等府、安徽之泗州、江苏之海州。
亥自危十二至奎初,古卫地,今河南卫辉等府、直隶大名府、山东东平等州县。
以上占中国事,按宫推看。
子宫虚宿,有天垒城星,主北夷、仃伶、匈奴。
丑宫斗宿,有狗国星,主鲜卑、乌桓、沃沮。
辰宫角宿,有南门星,主夷狄。
巳宫轸宿,有丘子星,翼宿有东瓯星,皆主蛮夷。
午宫张宿有长垣星,主北裔。
申宫参宿有伐星,主鲜卑、北戎。
以上占外国事,但皆古国名,今则无一相同,且四海外国名甚多,似未可泥此应用。按方分视法为准,如亥为西北,子为正北之类。此法遐末天荒可卜,近在百里之内,一室之中,皆一一可推,于简至当也。
凡占远处,或用分野分方,占近处,专按分方视之,俱以地盘为彼处。视地盘上神将以推吉凶。假如占彼处安危,地盘上见吉神吉将,自然平静,否则有灾难也。又如仕人占任所,官星、食神、二马、天恩临何处,即主莅位何处。常人占趋向,长生、日德、印爻、青龙临何处可往,何处行游。占失脱、缉捕之类,神临何处,宜向何处追寻。
分野分方二法,未可偏废,如《左传》梓慎之论宋饑,裨灶之论周楚二君将死,以分野定也。《易》坤卦"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小畜"自我西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升"南征吉",以方言之也。
星宿
亥
室火猪二星,凶,为帝君、祠庙、阁道。雷电星,主雷兴蛰动。斧钺星,主诛夷。
壁水狳二星,吉,为秘府、图书、文章。霹雳星,主雷。云雨星,主雨。
戌
奎木狼十六星,吉,为武库、沟渎、封豕。
娄金狗三星,吉。为兴兵、聚众。军堠星,主兵。
酉
胃土雉三星,吉,为天仓、为商贾。天廪星,主积粟。大陵星,主陵墓。积水星,主水。积尸星,主死。
昴日鸡七星,吉,为儒林、白衣、毛头星。卷舌星、谗星,俱主谗。
毕月乌八星,凶,为雨、为边兵、弋猎、游田。天关星,主边塞。九游星,主边军。天潢星,主河梁、济渡。
申
觜火猴三星,凶,为五谷、军储、葆旅、行商、虎首。
参水猿七星,吉,为斩艾、白虎。玉井星,主水灾。军井星,主行军之井。
未
井木犴八星凶,为水事、行舟。诸侯星,主为天子、议擞。老人星、丈人星,皆主寿考。水府星主泛满。四渎星主江淮河汉。
鬼金羊四星吉,为疾病、死亡、妖孽、淫辞。积尸气主死丧。焕星主烽火。
午
柳土獐八星吉,为仓库、饮食、酒醋、果、血、草木、鸟汪。酒星主酒。
星日马七星吉,为后妃、丞相、贤士、吉事、非横事。天相星主辅佐天子。轩辕星主雷雨。稷星主农事。
张月鹿六星吉,为太庙、厨、觞客、分离。天庙星,主天子祖庙。长垣星,主界域。
巳
翼火蛇,二十二星凶,为文籍、远客、羽翮。
轸水蚓四星吉,为车、为风。
辰
角木蛟二星凶,为威信、将贼。进贤星,主公卿、荐贤。周辂星,主国家神器、运祈。平星,主廷尉、刑狱。衡星,主陈兵。
亢金龙四星吉,为天玉、帝廷、疾蛊毒。折威星,主斩杀。顿顽星为考察、囚犯情伪。
卯
氐土貉四星吉,为疫。
房日免四星吉,为府、为政令、为天驷。罚星,主皮、金、赎罪。雨鹹星,主淫泆。
心月狐三星吉,中星为天子,前星为太子,后星为庶子。积卒星,主军士。
寅
尾火虎七星凶,为盗贼、为不和。天江星,主水,亦主关道。鱼子星,主水旱,亦主鱼。
箕水豹四星凶,为风、公讼、口舌、敖客。木杵星,主丰歉。
丑
斗木獬六星凶,为宰相、贵人、贤人、科名、庙。建星,主谋事。建上星,主列肆。天渊星,主海中鱼鳖,亦主小旱。
牛六星,金牛凶,为僧道、牺牲。罗堰星,主蓄水。
子
女土蝠四星凶,为巧艺、淫乱。天津星,主关梁,又主水。扶筐星,主蚕事。
虎日鼠二星凶,为冢宰、死丧、哭泣。司禄星,主爵禄。司危星,主骄泆。司非星,主愆过。哭泣星,主号哭。败臼星,主仪兵。
危月燕三星凶,为盖屋。盖屋星,主天子宫室。虚梁星,主园寝。坟墓星,主丧葬。天钱星,主财帛。杵星,主丰歉。
北斗七星
非斗牛之斗,亦非角亢。自来壬家俱以辰为北斗,并云辰为斗杓,戌为斗口,未知何所见而云然。
岁星二十星
即五星中木星所在,不可伐,为行兵之要占。木星十二年一周天,故藉以为岁星,其实岁星为十二支行年之星,非木星也。
爱圅按:斗杓即北斗中之斗柄,赤道在辰宫,故辰为斗杓也。斗口在其冲,故取戌为斗口耳。至于岁星止一星,西人以远镜测之,其旁尚有四小星,今云岁星二十星,不知何据。
星煞
岁煞
太岁,甲子年见甲子,乙丑年见乙丑之类。余年仿此。统制岁内吉凶诸星煞,乃人君之象,入占生干吉,克干凶。止见岁干或止见岁支者,勿作太岁看。
岁干: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岁德: 甲 庚 丙 壬 戊 甲 庚 丙 壬 戊阳年即岁干,阴年岁干之合,入占福集殃消。
岁德合:己 乙 辛 丁 癸 巳 乙 辛 丁 癸岁德之合,入占与岁德同。
天廷: 丑 寅 辰 巳 辰 巳 未 申 戌 亥岁干禄位后一辰,是主事干朝廷。
岁支: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岁合: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岁支之合辰,凡占皆吉。
岁破: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岁支之冲辰,凡占皆凶。
岁刑: 卯 戌 巳 子 辰 申 午 丑 寅 酉 未 亥岁支之刑辰,主刑伤,病讼最忌。
劫煞: 巳 寅 亥 申 巳 定 亥 申 巳 寅 亥 申岁三合上之前一辰,凡占皆凶。
灾煞: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凡占皆凶。
岁煞: 未 辰 丑 戌 未 辰 丑 戌 未 辰 丑 戌凡占皆凶,劫煞、灾煞、岁煞名曰三煞。
大煞: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岁三合之仲辰为岁内旺气,生干吉,克干凶。
大将军:酉 酉 子 子 子 卯 卯 卯 午 午 午 酉主征伐。
破碎: 巳 丑 酉 巳 丑 酉 巳 丑 酉 巳 丑 酉主破坏,凡事难成。
病符: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占病克干支年命者死。
丧门: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丧吊俱到克干克支者,方以丧服论,否则不作丧吊看。
吊客: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四季星煞
春 夏 秋 冬
天城:申 申 申 申申为城,故四季俱申,求官上任俱吉。
天吏:寅 寅 寅 寅求官吉,占词讼乘吉将者吉。乘勾、武、虎、蛇、雀者,主追呼。
皇诏:寅 巳 申 亥有诏命征召。
天喜:戌 丑 辰 未主喜庆,官占有恩泽,常占有财喜。
天赦:戊寅 甲午 戊申 甲子主解厄赦罪。
钥神:辰 未 戌 丑主释囚。
转煞:卯 午 酉 子四季之旺神,物极则反,凡占皆有凶灾。
四废:酉 子 卯 午四季之死神,凡占无成,与日败并尤验。如象吉,俟废神当令有望。
三邱:辰 未 戌 丑四季长生之墓,占病凶。
五墓:未 戌 丑 辰四季之墓也,占病凶。
丧车:酉 子 卯 午占病见干上者死。
浴盆:辰 未 戌 丑占病凶,不逢水者吉。占产吉,不见水者凶。
天目:辰 未 戌 丑主怪异,占宅有鬼,有伏尸。
天耳:戌 丑 辰 未信息之神,所临之方宜察探、追捕。
飞祸:申 寅 巳 亥刑四孟之神,主横祸。
火鬼:午 酉 子 卯乘蛇雀克宅,主火宅。
关管:丑 辰 未 戌占讼有拘幽。
月星煞
月建:丙寅月见丙寅,丁卯月见丁卯,余仿此。为公侯、大臣之象,入占生干吉,克干凶。单见月干或支者勿论。
正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月合: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生干有喜,克干有殃。
生气: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解凶增吉,成就新事。
成神: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旺相生合,作事成就。
会神:未 戌 寅 亥 酉 子 丑 午 巳 卯 申 辰婚姻成,行人至。
天财:辰 午 申 戌 子 寅 辰 午 申 戌 子 寅课传无财,此神临干或作用,亦可求财。
天恩:未 酉 亥 丑 卯 巳 未 酉 亥 丑 卯 巳官占有恩泽升迁。
圣心:亥 巳 子 午 丑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占章奏喜生合日干,克冲破害不吉。
天马:午 申 戌 子 寅 辰 午 申 戌 子 寅 辰官升迁,行人至。凡占主速。加太煞尤速,捕亡难获。
天医: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生合日干吉,可服其药。作鬼克干,必为医误。
地医: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即生气,占与天医同。
解神:申 申 戌 戌 子 子 寅 寅 辰 辰 午 午主解散一切,吉凶无成。
活天赦:未 戌 丑 辰 未 戌 丑 辰 未 戌 丑 辰生合日干,主赦罪。
月破: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吉事不成,凶事可散。
月刑:巳 子 辰 申 午 丑 寅 酉 未 亥 卯 戌占病讼忌。
死气: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占病凶。
死神: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占病凶,乘虎为衔尸,尤忌。
血支: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阳人血光,阴人堕胎,忌针灸。
血忌:丑 未 寅 申 卯 酉 辰 戌 巳 亥 午 子占与血支同。
产煞: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 寅 巳 申 亥乘后阴立产,乘勾虎产难。
咸池: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即桃花,主淫乱,妇女不正。
火烛: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乘蛇雀克干身灾,克支宅焚。
月厌: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凡占皆凶,事无成,宅有怪。
火光:与火烛同。
飞廉:戌 巳 午 未 寅 卯 辰 亥 子 丑 申 酉克干有非常之惊。凡占皆速。行人立至,占宅有怪。
天鬼: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主病疫,宅有怪。
天怪;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宅有怪。
飞魂: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主鬼祟相侵,夜梦不祥,占宅有怪。
雷公: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乘蛇雀雷电后武雨,贵空晴。
雷煞: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与雷公同。
风伯: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主风。
风煞: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主风。
雨师;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 子 卯 午 酉加旺相有雨。
十煞: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同上。
日干星煞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福佑之神,凡占大吉。
五合:未 申 戌 亥 丑 寅 辰 巳 未 巳和合之神,凡占大吉。
日禄:寅 卯 巳 午 巳 午 申 酉 亥 子象吉将吉为食禄,象凶将凶为比劫。
贤贵:丑 申 寅 寅 午 丑 申 寅 寅 午占干贵并贵人吉,占朝觐,贤贵立天门,传导逢君子。
兼务: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亥占官主兼两任。
进神:子午 子午 子午 子午 子午 卯酉 卯酉 卯酉 卯酉 卯酉凡事宜进,进有庆,退失机。
退神:丑未 丑未 丑未 丑未 丑未 辰戌 辰戌 辰戌 辰戌 辰戌凡事宜退,退无咎,退有阻。
日解:亥 申 未 丑 酉 亥 申 未 丑 酉解凶。
日医:卯 亥 丑 未 巳 卯 亥 丑 未 巳生合日干可服其药,否则不吉。急病视日医,缓病视天地医。
阳刃:卯 辰 午 未 午 未 酉 戌 子 丑静吉动凶,又主血光。
直符:巳 辰 卯 寅 丑 午 未 申 酉 戌即飞符,占病凶,出行不归,逃亡向之吉。癸日受克为逃亡逢吏,不吉。
游都:丑 子 寅 巳 申 丑 子 寅 巳 申兵占游都察贼来鲁都。
鲁都:未 午 申 亥 寅 未 午 申 亥 寅察贼吉,又为贼藏处。
日支星煞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支德: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吉,次日德。
六合:丑 子 亥 戌 酉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三合:申辰 巳酉 午戌 亥未 申子 酉丑 寅戌 亥卯 子辰 巳丑 午寅 卯未六合三合,占成合事吉,占解释事不利,占病亦忌。
六冲: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冲破害刑,凡占不吉。
六破:酉 辰 亥 午 丑 申 卯 戌 巳 子 未 寅。
六害:未 午 巳 辰 卯 寅 丑 子 亥 戌 酉 申。
三刑:卯 戌 巳 子 辰 申 午 丑 寅 酉 未 亥。
日马;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 寅 亥 申 巳主动。又主速。有岁月日时年命六马,而日马为尤要。
华盖:辰 丑 戌 未 辰 丑 戌 未 辰 丑 戌 未支三合之季辰,主昏迷。
破碎:巳 丑 酉 巳 丑 酉 巳 丑 酉 巳 丑 酉主破坏。
桃花: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主淫乱。
雷电:辰 辰 未 未 戌 戌 丑 丑 寅 寅 卯 卯主雷电。
雨师: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加旺相有雨。
晴朗: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丑 寅 卯 辰 巳支之冲辰,主晴。
将军: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 子 酉 午 卯三合之仲辰,兵占旺相吉。
又煞三种
赶煞:即太阳也。生干大吉利,克干克支为赶煞,克干则人死,克支则家败。
八妖:天目 月厌 飞廉 天鬼 天怪 飞魂 直符 月宿以上八煞星,为八妖,如占家宅有一煞入占,便主家有怪异。克干支者凶,不克无害。
河加井:三河亥子丑,三井卯辰酉占渡河,只须一河加一井,便为河井相加,渡河有难。又辰为天河,未为地井,亦忌。卯为舟,卯上见天后、神后,亦忌。
旺相休囚死
当时者旺,时令生之为相,一时者为休,克时者为囚,时令克之为死。如木旺于春,相于冬,休于夏,囚于四季,死于秋之类是也。四时衰旺,因天运之循迴圈,征人事之兴废,固范围而不能过者。然壬占须参之生克脱,以尽其变。干支神将虽值休囚死,如得生扶,即不以全衰论。如正月丙辰日,丙上见小吉、勾陈,重重脱之,便不为相矣。辰上见胜光、青龙重递生之,便不为死矣。又如夏令贵人土乘巳午生之,便为旺矣。朱雀火乘子辰克之脱之,便不为旺也。
干支旺相,凡占皆吉,休囚死一匹不吉。
干旺略一生之即起,逢克尚可无妨。干衰略一克之即伤,逢生亦未必有大益。
生干之神旺相,速而且久;衰则迟而不久。克干之神旺相可畏,衰则稍轻。
长生十二神起例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为五行之始终。甲生亥,丙戊生寅,庚生巳,壬生申,顺行;乙生午,丁己生酉,辛生子,癸生卯,逆行。此为阳干阴乾八长生。支则不分阴阳,寅卯生亥,巳午生寅,申酉生巳,亥子生申,辰戌丑未亦生申,俱顺轮,此为四长生。
在昔干支俱用四长生,后因干用四长生则与戊乙丁己辛癸之禄位刺谬,故改用八长生,而阳生阴死,阳死阴生,理数确当不易。
长生
长生为五行之始,入占主生扶日干,攸久不移。如父母爱子,无有已时也。惟戊之于寅,庚之于巳,系官鬼;乙之于午,己之于酉,辛之于子,癸之于卯,系脱气,课象吉以长生论,课象凶以日鬼脱耗论。
长生之外,又有印神。印者,荫也,吉稍次于长生。乙日亥子为印,丁日寅卯为印,戊己日巳午为印。庚日未戌辰为印,丑系墓神,不为印也。辛日未戌丑为印,辰系墓神,不为荫也。癸日申酉为印。甲丙壬日只有长生,并无印神,以子卯酉系沐浴神,败干而不生干也。
辰未戌丑日巳午为印,申酉日辰未戌为印,丑系墓神不生支也。又木日课传得申子辰局,火日得亥卯未局,土日得寅午戌局等类,皆以印论。长生值旺相气,则生干有力而速,不则反是。如课象吉,俟长生旺相之时,仍有济。
长生或发用或临干俱吉,在中末次之,在年命上较迟,然却始终不替。
沐浴
沐浴为五行之败气,入占不生干而临干,犹人在童蒙之时,岂有进益?
冠带
冠带为五行材质已成,尚未得令之际,犹人当弱冠,惟有勤学养望为宜。
临官
临官即禄神也,正值得令之际,官占作登仕食禄论,常占作当事有为论。禄神最忌遁干见克,如甲申日寅遁庚是也,主暗中伤残,或兄弟朋侪暗中作难。
禄神忌遁癸,如乙未日卯禄遁癸是也。癸为旬尽,有终焉之象,且为闭口之禄,不吉。
临官帝旺俱系比肩,或作禄作旺论,或作比劫论,各随课象酌断。
帝旺
帝旺为五行之极,官占作极显论,常占作极盛论。然旺极必衰,君子惟持盈戒满为宜。
衰
官占宜告休,常占宜退步。
病
病为垂老,无能为矣。
死
自病而死,则已终矣。然犹未也,尚须入墓方毕。
墓
为五行尽处,亦为五行归宿处。人无论贵贱贤愚,物无刚柔巨细,有不入土者乎?入占以尽头论,亦以必到论。墓主暗昧抑塞,或以受困论,或以被蒙论,随宜酌断。
干支坐墓,即为入墓。如甲日寅加未,乙日辰加戌,子亥日子亥加辰,主困厄无立足之地,占病尤忌。
干支戴墓,如丙日戌加巳,丁日丑加未,申酉日丑加申酉,主抑塞不通,或被人蒙蔽。
长生坐墓,如甲日亥为长生,辰为亥墓,亥加辰;乙日午为长生,戌为午墓,午加戌;丑未辰戌日申为长生,丑为申墓,申加丑,主不能生扶。
长生戴墓,如甲日辰加亥;乙日戌加午;巳午日未加寅,主新事欲废。
长生坐干支之墓,如甲日生亥墓未,亥加未;乙日生午墓戌,午加戌;寅卯日生亥,未为寅卯之墓,亥加未,主旧事中新事又起。
长生戴干支之墓,如甲日未加亥,乙日戌加午,申酉日丑加巳,主旧事复发,又主废而又起。
禄神入墓,如庚日申为禄,申加丑;癸日子为禄,子加辰,主失其禄。
年命入墓,如命在辰,辰加辰,年在巳,巳加戌。
年命戴墓,如命在寅,未加寅;年在申,丑加申。
行年化气入墓,如行年立寅午戌化气火,午加戌,占病大忌。
吉神、类神入墓最忌,惟日鬼入墓最喜。如丙日子为鬼,子加辰。
三传由生旺传墓,成而后败;由墓传生旺,败而复成。中传见墓,中间有阻;末传见墓,百事终无成就。
辰未为昼墓,戌丑为夜墓,昼墓刚速,夜墓迟缓。夜墓临卯辰巳午未申酉为自暗投明,尚可解救;日墓临酉戌亥子丑寅为自明移暗,更为晦塞。
墓喜冲忌合,冲则墓开化吉,合则墓闭大凶。如年命上神克之,亦可化吉。
绝
绝者,言至此而断绝也。入占无一吉征,惟当灾难频仍之际得之,则灾难从此而绝矣。
胎
天地将生之德,不至终灭,故五行绝后旋又结胎,犹冬至一阳生也。胎为五行之始,如在母腹,隐然不可见,闇然日以章,入占宜静守,不宜妄动。
养
如小儿初生,入占必有一番喜气,即如四时长生轮至养位,便为一喜星,则干支轮至养 位,亦自有喜气也。
德
德者,福佑之神。阳干刚健,德秉于己,甲德在寅,丙戊德在巳,庚德在申,壬德在亥。阴乾柔顺,德归于合,乙合庚德在申,丁合壬德在亥,己合甲德在寅,辛合丙德在巳,癸合戊德在巳。故支前五辰为支德,凡干隔五位,无不相合。如子遁甲,则巳遁己,巳遁己则戌遁甲,故子日德在巳,丑日德在午,寅日德在未,卯日德在申,辰日德在酉,巳日德在戌,午日德在亥,未日德在子,申日德在丑,酉日德在寅,戌日德在卯,亥日德在辰。此为支德。
壬课以干为身,故专视日德,惟占家宅、坟墓、人己、交涉事有无视干德者。
日德发用,或临干并日合贵人,主有意外之喜。惟不利占病讼。如丁酉日亥加干发用,亥为日德日合,且将乘贵人也。此惟乙丁癸三日有之。
日德发用为鬼,仍作德断,德能化鬼也。此惟丁、辛二日有之。
日德作官星发用,乘朱雀,名文德格,主应试得官,居官得荐。如己巳日寅加巳发用,寅为日德,旦将乘雀,此只己巳日寅加巳,己丑日寅加丑旦将两课而已。己巳日雀得地,己丑日雀不得地,二课微有轩轾,而申克德为冤仇,一在末传,一在干上,虽值空亡,第恐填实,或有作难之人,须年命上有制伏之神,方致全吉。
日德被下贼发用,得贵人生扶,仍作全吉断。若无生扶,又见克脱,主喜中生忧,如乙未日申加午为用,申为日德,且将乘贵人脱午生申。
日德发用,得同下神克日,名鬼德格,主邪正同途,亦主君子变为小人,此只辛未日巳加午,乙酉日申加酉两课而已。巳随午,申随酉,德化鬼。
日德能解凶为吉,宜旺相,忌衰囚。德值空亡,神将克占,亦忌。
如德临死绝之地,减力十之六。
合
合者,和顺之神,有三五合为上,六合次之,三合又次之。
五合,又名日合,阴阳相配,奇偶交逑,有夫妇之义。其合极紧,入占凡事皆成。甲与己合,己居未,未为日合。乙与庚合,庚居申,申为日合,丙与辛合,辛居戌,戌为日合。丁与壬合,壬居亥,亥为日合。戊与癸合,癸居丑,丑为日合。己与甲合,甲居寅,寅为日合。庚与乙合,乙居辰,辰为日合。辛与丙合,丙居巳,巳为日合。壬与丁合,丁居未,未为日合。癸与戊合,戊居巳,巳为日合。
甲己为中正合,正值无偏,作事端肃。乙庚为仁义合,雍睦无讼,作事循理。丙辛为威权合,挟势陵人,勉强承顺。丁壬为淫泆合,所行不正,诡随成事,戊癸为无情合,外合中离,凡百承顺皆伪。
五合逢龙即化,龙者辰也。甲己从子起甲,轮至辰值戊,化为土德。乙庚从戌起甲,轮至辰,值庚化为金德。丙辛从申起甲,轮至辰值壬化为水德。丁壬从午起甲,轮至辰,值甲化为木德。戊癸从辰起甲,轮至辰值丙化为火德。视化出之德与干生克如何。
课传中遁干作合者,凡占皆吉。如戊辰日干上酉遁癸与戊作合;壬戌日干上申,干阴巳遁丁与壬作合;壬午日,干上卯,干阴未,支上戌,支阴寅,三传未亥卯,未遁癸,寅遁戊作合,卯遁己,戌遁甲作合是也。余仿此。此须课象吉,遁干方可助力成合。若课象不吉,终无济者。
六合,阴阳相配,其合亦紧。入占凡事皆成,但辰酉、午未合俱相生,子丑、卯戌合俱相克,寅亥合合中有破,巳申合合中有破有刑,破刑二合凡事难成,成亦不久。
干支皆有六合,然干六合非与日干作合,乃与干寄之宫六合耳。如辛卯日,卯加辛为用,与辛寄之戌宫六合。丙子日申加子为用,与丙寄之巳宫六合,余仿此.
有干支本作六合,或干加支,或支加干,干支相会合者。如丙申日巳加申为用,辛卯日卯加辛为用。
此外有干支上六合,干支上下皆合,干加支与干上六合,支加干与支上六合,干支交车合,干支课传三合,又成交互六合等格,义例甚多,备载《毕法赋》。
三合又名行合,远方异类相聚,其合较疏,象吉占事亦可成就。申子辰水局,流动无滞;寅午戌火局,党侣不正;亥卯未木局,繁冗驳杂;巳酉丑金局,矫革离异。
三合以众言,众情不一,故一时骤难成合,合后未必长久,余详全局课。
三合神性不一,须视化出之局与干生克如何。
干上下三合,则支上下亦成三合。然干三合非与日干作合,乃与干寄之宫成三合耳。如甲子日戌加申,三传戌午寅,与甲寄之寅宫三合。乙酉日申加乙,三传申子辰,与乙寄之辰宫三合,余仿此。
有干支本作三合,或干加支,或支加干,干支合成一局者,如甲午日寅加午,三传戌午寅;癸酉日酉加癸,三传巳丑酉。惟甲庚丁己癸五日有之。
三合值空亡,必缺二神,如年命填实一神,止缺一神,亦名虚一待用格,皆主待时而成。若日、辰、占时凑足之,名凑合格,主有意外遭逢,以所缺所凑之神将测其因由。若系长生,长上成合;系日合,相好之人成合;系乘贵人,贵官提携;系乘青龙,富人提携。如占幕馆
,丙辰年壬申日酉将未时,干阴卯乘贵人,干上丑空亡,虚一待用也。占时未实之,凑合也。未加巳乘勾,未系官星日合,勾陈有权力,亦主迟滞,并飞廉又主疾,是年毫无头绪,直至次年四月朔辛未日,由相好有力之官荐,一荐即成,匆促起行。是课三传不吉,其得成者,全在占时,乃占时辛未而作荐者,系辛未,启行亦辛未日,可云奇验。
以上三等合为用入传,或加干上,凡占无不如意。如合神即作类神,事成而易,或合神与类神作合,或合神之阴神与类神作合者,亦可藉其力以成事,以合神所乘天将测之。乘贵,贵人成事;乘龙,富人成就;乘合,钱财、婚姻、喜事;余类推。
合神克干而乘凶将者,主貌合心离,不可托人谋事,恐我信人而人反伤我也。
合神值休囚死气,或值空陷,皆不得力,或成或否,各推课象。
合神虽入占,如课传逢克冲刑破害者,主被人挠败。
五合有与三合并者,如乙日申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乙之三合;丁日亥为五合,而亥卯未又人丁之三合;戊日丑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戊之三合;庚日辰为五合,而申子辰又作庚之三合;壬日未为五合,而亥卯未又作壬之三合;癸日巳为五合,而巳酉丑又作癸之三合,合中又合,尤得如意。
五合有与日德并者,如乙日申、丁日亥、己日寅、癸日巳。
三合有与日德并者,如甲日寅午戌、乙日申子辰、丙日巳酉丑、丁日亥卯未、戊日巳酉丑、庚日申子辰、壬日亥卯未、癸日巳酉丑,吉神相聚,尤为美备,并可逢凶化吉。
德合立成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日德:寅 申 巳 亥 巳 寅 申 巳 亥 巳
五合:未 申 戌 亥 丑 寅 辰 巳 未 巳
六合:亥 酉 申 午 申 午 巳 卯 寅 子
午 申 酉 亥 酉 亥 子 寅 卯 巳
三合:戌 子 丑 卯 丑 卯 辰 午 未 酉
鬼
鬼者,贼害之神也。克干之神,干阳见阳,干阴见阴为日鬼。克支之神,支阳见阳,支阴见阴为支鬼。壬课以干为身,故专视日鬼,但占家宅、坟墓、人己、交涉事,有兼视支鬼者。
日鬼入占,须详日干,干神旺相,灾晦较轻。如值休败,受灾必重。
日鬼临干,又发用者,灾在切近而速,大凶。若临干不发用者,灾在切近,缠绵不已。若临支,或由他处发用,灾稍迟。
日鬼值衰败,得灾稍轻,然缠绵不已,受累必深。
日鬼入占,应视救神,救神者,子孙爻、父母爻也。子孙克鬼,父母脱鬼之气以生干,故均为救神。如日鬼临干为用者,虽阴神即见救神,亦不能救,灾近而救远也。若临支,或由他处为用者,干上有子孙或父母,或鬼阴见子孙、父母者,均可免灾。
日鬼为用,又临克日之乡,名明暗两鬼。又名攒眉格,主两重灾难,即逢子孙、父母爻作救,亦仅能解明不能解暗。如庚辰日午加巳为用。
日鬼为用,末传见日财者,财动生鬼,主两番灾难。日鬼为用,年命见财生之;日鬼空亡,年命见财生之,皆为自招其祸,必因贪财以致祸起。如庚申日午加干,三传午辰寅,末传寅财生午鬼;庚寅日午加干,三传午辰寅,午鬼空亡,命在辰,见财生之。
鬼多有制,主先值惊危,后仍无患,惟鬼乘白虎,其凶难制。如壬辰日支上未,三传戌丑辰,皆作日鬼;干上有寅木,足以制之,是课用夜将,戌乘青龙助力,制鬼无患;如用旦将,戌乘白虎克伤寅木,不能御也。
三传三合为鬼局,却生干上神,转生干者,主反凶。如乙酉日巳加酉为三,三传巳丑酉,干上子。
日鬼为用,却生末传为干长生者,名鬼脱生格,主先凶后吉。如丙戌日干上子,三传子未寅。
三传三合为鬼,而天将作救神,主反凶成吉。如辛巳日午加干为用,三传午寅戌克干,旦夜天将贵勾常,脱鬼生干。
天将为鬼,三传三合作救,主吉凶俱无。如壬子日未加卯为用,三传未亥卯,旦将勾常贵,天将作鬼,三传子孙作救,神将不和而战,战则吉凶皆散矣。
日鬼为用,干上见比肩者,同类当灾,本身无祸。
日鬼或作疾病、死丧、官讼、灾祸,或作神祗,妖祟为殃,随占酌断。
课象吉,鬼作官星论;课象凶,作鬼论。
刑
刑者,伤残之神,自寅至巳,巳逆至申;自丑顺至戌,戌顺至未;自子逆至卯,卯顺至子,皆历十位。十为数之盈,天道恶盈,故刑起焉。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刑。寅本生巳,巳本生申,乃变而为刑,故曰无恩。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无情刑。丑戌未同气,乃变相刑,故曰无情。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刑。子卯相生又相刑,故曰无礼。寅申巳亥四孟也,乃亥不入刑;辰戌丑未四季也,乃辰不入刑;子午卯酉四仲也,乃午酉不入刑,此犹小人之倖免耳。然当朋从之际,岂能免乎?故亥辰午酉皆为自刑也。
刑神为用入传,或临干支,凡占必有伤残,即或刑为长生,如庚寅日巳加干为用,于生扶之中,亦必有伤残之处。
刑干己身灾,刑支家口灾,刑太岁、月建尊长灾。若太岁月建刑干支尤凶。干支上最忌相刑。寅巳申、丑戌未干支逢二神即忌,逢三神更忌。子卯干支逢二神忌;辰亥午酉干支全逢方忌,不全则否。用神刑类神,事必无成。假如占娶妾,辛卯日干上未,三传子未子,旦将卯乘后与辛宫六合乃用神,子刑之,必有变也。
冲
冲者,动神也,散神也。子一阳生,午一阴生,故子午为阴阳交易之位元,子午相逢,又值克制,故冲起焉。而子一阳,丑二阳,寅三阳,以至巳为六阳;午一阴,未二阴,以至亥为六阴,皆互相冲。
十二神阴阳相配,则为六合,阳逢阳,阴逢阴,则为六冲,合不忌克,冲则忌之。子午、巳亥,水火不投;寅申、卯酉,金木伤夷;辰戌刚暴互加,丑未柔巽之中各怀秉异。
冲神为用入传,或临干支,凡占必有变更,即或冲神作财,如乙丑日戌加干为用,求财亦无望。
冲干身动,冲支宅移,冲太岁岁内不安,冲月建月内不安。若太岁、月建冲干冲支,尤不吉。
干支上最忌相冲,占人己、交涉事,必无济,冲则不和也。况干支上相冲,则干支亦必相冲,上下俱不和,宁有济乎?
用神冲类神,事必无成。假如占干贵,己酉日干上辰,三传午卯子,旦将子乘贵人,辰命上见丑,子贵与命上六合,岂非吉征?乃用神午冲之,则机缘散矣。
吉神不宜冲,凶神宜冲,然凶逢旺不可冲,冲则祸到;凶逢衰可冲,冲则祸散。
破
破者,破败之神也。亥卯未木,寅午戌火,合而脱其气,寅被未墓,午遭亥克,戌受卯伤,俱不愿成合,故亥寅互破,卯午互破,未戌互破。巳酉丑局,乃申子辰水,合而脱其气,而申被丑墓,子巳相克,辰被酉脱,俱不愿成合,故巳申互破,酉子互破,丑辰互破。
破神为用入传,或临干,主有更变,凡事不完。凶事可解,吉事无成。亥破寅,巳破申,破中有合,主破而复成,或成而复破。
害
害者,疑忌之神也。子午对冲,乃丑合子,未合午,故子未互害,午丑互害,犹之我与彼人为仇,则与彼相好者我亦忌之也,余仿此。
害神为用入传,或临干支,疑忌阻隔。凡事宜静而不宜动。
干支三传互害者,占彼此交涉事,尤不吉,以各怀猜忌,必无济也。
始终
天地间万物,无一不具始终。以天地言,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成即终也。以阴阳言,阳主生,阴主死,死即终也。以五行言,金木水火土递相为官,相比则生,相隔则克。十干、十二支亦如之。生为始,克为终也。故明乎始终,吉凶不外是也。
三传,始、中、终。初传为事之起,中传为移易之门,末传为归结之区。始吉终吉,始终皆吉;始凶终凶,始终皆凶;初吉末凶,终于凶也。初凶末吉,终于吉也。初传凶,末传克之,事可获济;末传吉,初传克之,凡事无成。
吉凶之应,万变纷纷,或吉中有凶,或凶中有吉,或似吉而有大凶,或似凶而有大吉,凶则视其所救,吉则视其害,凶而有救,不致于祸;吉而有害,不及于祸。纯凶则祸成,纯吉则福至。
纯杂
甲丙戊庚壬为纯,乙与庚合,丁与第三者合,己与甲合,辛与丙癸,癸与戊合,为杂。
子卯午酉仲位无寄,为纯。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有寄,为杂。
又春令属木,三月建辰,木气犹旺,辰中有余木;未月有余火,戌中有余金,丑中有余水,皆为杂。
数目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此五行本数。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四,此干支本数。天后、朱雀九,贵人、太常八,青龙、白虎七,六合、太阴六,勾陈、天空五,螣蛇、元武四,此天将本数。值时令相气,以本数论,旺气加倍,休囚死皆为衰,衰则减半论。临占先定类神,以类神天地盘上下相乘作数,亦有不视上下而以类神之遁干、天将相乘作数者。又有不取相乘,而以类神之遁干天将相并作数者,要随机酌断,未可拘泥也。至数之多寡是十是百,数之尾零几分几厘,皆无定计,亦随机酌断可也。
如占财,七月壬戌日子时午将,巳加壬为用,巳数四,休气减半,壬数六,上下相乘,一百二十两;遁丁数六,休气减半,壬数六,上下相乘一百八十两。又如丙辰年九月乙卯日卯时辰将,辰加卯为用,辰数五,系太岁、月将,以极旺论,加倍作一千两;乘勾陈,亦为财,勾数五,与辰相并,作一千五百两断。便干支同类,而分其财,而各争之,故中分之,不过七百有零,而财支土岂能得乎?
占道里远近,视道路神,或视二马相乘相并定其数。如四月乙酉日酉将戌时占,贵人子乘贵人加丑,子天马,阴见亥对马,遁丁,则远来而到速明矣。既见二马,即当以二马相乘,子数九,亥数四,相乘三千六百里,衰气减半,一千八百里断。
占官以官星上下相乘相并定其品,如相乘得四数,则以四品断,相乘得四十八数,则以从四品断;若逢三光、三阳、轩盖、龙德、时泰,若三传三合作财星官星者,竟按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断之,不必上下相乘。至占道里,仍相乘相并为准。
射覆以占时为先锋,用神为类神,或以占时相乘相并,或以用神相乘相并,定其件数,两数临占酌断。
颜色
古云: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黄,己绿,庚白,辛栗,壬黑,癸绿。子黑,寅碧,卯青,巳斑点,午赤,申黑白,酉白,亥淡青,辰未戌丑纯黄。今深研义理,有确有否,分晰叙后:
甲青,丙赤,戊寅,庚白,壬黑,此无异议。乙本青,因与庚合,青中带白;丁本赤,因与壬合,赤中带黑;己本黄,因与甲合,黄中带青;辛本白,因与丙合,白中带赤;癸本黑,因与戊合,黑中带黄。
子色黑,卯青,午赤,酉白,此无异议。寅本青,因火生寅,青中杂赤色;巳本赤,因金生巳,赤中杂白;申本白,因水土生申,白中杂黄黑;亥本黑,因木生亥,黑中杂青;辰未戌丑本黄,因水墓于辰,辰中有死水,故杂黑;木墓于未,未中有死木,故杂青;火墓于戌,戌中有死火,故杂赤;金墓于丑,丑中有死金,故杂白。
占人服色,干为外,支为内,天盘为上身,地盘为下身。如壬寅加申为用,壬为外,外穿黑色衣,寅为内,内穿青赤色衣,申为下身,穿白黑黄色也。
射覆占物之色,亦如之。如午加酉为用,应是上赤下白之物,或止就在盘干支断,不必涉地盘亦可,要随机酌量。
新旧
用起旺相为新,休囚为旧,长生为新,墓神为旧,孟神为新,仲神为半新,季神为旧。刚日用起长生为新,墓神为旧。阴日视日德,日德之长生为新,日德之墓为旧。如用神新,阴神旧,或用神旧阴神新,皆主新旧参半。
旧临新为用,主旧事复起;新临旧为用,主旧事中新事又起。
占物新神为用,为新物;旧神为用,为旧物,为已死物。
占六畜旺相,无刑为畜养生物,休囚死墓或逢刑为已杀之物。
亲疏
干与支,己与人也。干支上下互为六合、三合,或相生者为亲,不合不相生者为疏。干支各成三合局者为尤疏,并主各不相顾。
用神、类神与干三合、六合,或相生者,为亲;不合、不相生者不疏。用神、类神系日德为亲,又为旧交。
用神、类神与干支同气为本家人。如甲日见寅卯,子日见亥。
用神、类神与干支陵迫为郭里人、近处人。如丙日见辰午,午日见巳未是也。
远近
干与相相并者为最近,隔一二位为远,三四位者更远,至七位则极远矣。
用神、类神临干为近,隔一二三四位者渐远,七位者极远,逾七位则与支反近矣。
用神、类神临干为近,临干阴次之,临支为远,临支阴更远。
以干支用神对待言,干上为近,用神为远;以三传言,初近中远末最远,并为最高,因三传相因,皆是上神,愈传而愈高也。
众寡
干在空乡,为孤立之象,而无相助之人。如庚辰日干在空乡是也。若辰加干,主孤立之际有相契之人来扶,辰为日三合生干也。若午加干,主孤立之际水遭劫难,午为日鬼克干也。
干支三传作三合局者,以众言。
三传三神同气,如辰未戌之类;两神同气,如卯寅之类,亦以众言。比肩加干为兄弟朋友之众,如乙日干上卯,干阴寅之类。
返吟、连茹,为牵连之众。
河魁者,部领之权,为用亦以众言。如乘勾陈,主凶徒集众为妖。
迟速
干支在贵人前凡占皆速,在贵人后皆迟。
用神旺相速,旺仲尤速,旺孟次之,季神较迟,休囚死迟。
已往未来
用神临干前为已往,临干后为未来,临干为当时事,如甲日辰加卯为用为已往,戌加子为用为未来。
用起休囚死为已往,相气为未来,旺气为当时事。
占灾患视天罡,罡临干前为已往,干后为未来,临干为当时事,只在朝夕间也。如罡离干四位,无灾。
大六壬说约卷下
类神说
壬占吉凶,虽见于课传,尚须以类神覆定。盖按类神视之,吉凶两歧者可归于一是,而似吉而凶,似凶而吉者,亦不致混淆。如不视类神,则吉凶茫茫,何所取准耶?
人类神
父母 荫爻 长生 贵人父 天后母
夫 官爻 日德阴乾 贵人
妻 财爻阳神 神后 天后
妾 财爻阴神 从魁 太阴
子孙 子孙爻 登明 太冲 六合
兄弟 比肩爻 六合
姊妹 比肩爻 太阴
奴 河魁 天空
婢 从魁 太阴
朋侪 比肩爻 太乙 六合
又人类神
子 舅姑加日辰 妻 中子 子媳
丑 父母 尊长 夫
寅 家长 夫 少子 婿
卯 兄弟加乙未亥 长子
辰
巳 兄弟 长女
午 中女
未 继父加亥继母加酉 舅姑加干支 姊妹 姑嫂 甥
酉 少女
戌
亥 父 夫 幼子子加乘合
前条系案日干言,又有不案日干者,或取八卦,或推星宿,另列此条十二神门内所列人类甚多,独无亲属,亲属俱叙于后。
事类神
科场会场 胜光 朱雀 幕贵
武场 传送外场 太乙外场 日马外场 朱雀内场 贵人内场
捐纳 财爻 官爻 青龙文 太常武
仕宦 父爻 官爻 青龙文 太常武
贸易 父爻 财爻 六合
求财 财爻 青龙
房屋 长生 父爻 胜光 朱雀
田地 大吉田 小吉地 贵人 太常
山荡 天罡山 登明荡 勾陈 元武
婚姻 财爻男占 神后男占 天后 官爻女占 贵人女占
男家占问奁仪,视青龙;女家占问聘礼,视太常。两家占婚期,则视六合青龙。
婚姻首重媒妁,《六壬大全》于阳干无取媒妁之说,阴乾云乙欲嫁庚,丙作媒人;丁欲嫁壬,戊作媒人;己欲嫁甲,庚作媒人;辛欲嫁丙,壬作媒人;癸欲嫁戊,甲作媒人。不着义理,细核之,皆阴乾所生阳干,受克之神,意取克制也,然取克不如取合,应以合住官星财爻者为媒。如男家占丙丁日,申为妻,则以己为媒人,巳合申也。女爱占,庚辛日巳午为夫,则申未为媒人。或取三合亦可,如申为妻,子辰为媒;巳为夫,酉丑为媒是也。无时则专视六合为媒妁。
干贵 父爻 长生 日德 贵人
音信、行人 传送 二马 丁神 朱雀 白虎
航海 功曹舶 神后海 青龙 天后
讼狱 官鬼 朱雀 勾陈
灾病 日鬼 白虎
晴旱 胜光 太乙 朱雀 螣蛇
雨水 神后 登明 天后 元武
风 功曹 白虎
霜雪 从魁 登明 太阴 元武
以上人类、事类,举其大略,人事纷繁,不能备列,随占酌取一神一将以为类神可也。
凡人事类神为用入传,不特课象明晰,而且应期紧速。类神作用神者,课极准而应极速;见于中末传者次之,然亦必应者。如占求财,以财为类神,占荐举以长生、印爻为类神,适得日财、长生、印爻为用,或作中末传是也。
如人事类神不入三传而临于干上、年命上者,为亲、为近、为易,不久即到。占吉事可喜,占凶事则深忌也。不临干上、年命上者,为疏、为远、为难,遥遥莫必,占喜事深忌,占凶事却可喜也。不临干上、年命上,而与干上年命上相生相合者,吉事尚属可望,凶事则和而解矣。生则有分别,鬼生干上、年命上无妨,干上、年命上生鬼,深以为忌也。若与干上、年命上克冲刑破害者,占吉事必无成,占凶事干上年命上制鬼者吉,反为鬼制者凶。
类神入占,须视变化。如占求财,戊戌日干上申,三传亥寅巳,虽日财为用,但中传日鬼脱之合之,此财岂能到手?占谒贵托荐,丙申日干上申,三传申亥寅,亥为贵人而作绝,似乎无望,然生出末传寅木生干。占谋望,甲辰日干上午,三传申子辰,申为日鬼伤干作绝,却与子辰合局生干,皆主先受难苦,后乃获济。
人事类神有两三位者,视为用入传之神,余不必视。如俱入传、俱不入传,或俱在四课、年命上、俱不在四课年命上,则置兼神而视天将。假如占妻,财爻神后、天后皆为类神,若俱入占,则专取天后为断;若俱不入占,则于天盘内专取天后为断,财爻神后俱不必视也。占婚姻,官爻、贵人、财爻、天后皆为类神,若俱入占,则专取贵人、天后为断,俱不入传,则于天盘内专取贵人、天后为断;天后与男年命上六合,贵人与女年命上六合者,其婚可成。又如占出行,日马、天马、寅申、辰戌、旬丁、白虎皆为类神,如俱入占,却不可专视白虎,宜取先见者为断,二马为用即视二马,寅申辰戌为用即视寅申辰戌,旬丁、白虎仿此,无为用者取入传入课为断;若俱不入占,则于盘内视二马、寅申、辰戌、旬丁、白虎所临,临年命者有行动,不临者未必能行。占灾晦、疾病,日鬼、白虎俱入占,必有重重灾祸,未可专视白虎;或日鬼入占而白虎不入,则专视日鬼,不必再于盘内寻白虎。若白虎入而日鬼不入,则专视白虎,不必再于盘内寻日鬼。若俱不入,则于盘内视日鬼、白虎所临,临年命者有灾病,不临者灾已过,病即痊矣。
此皆指事而占分别去取之法,若泛占则不然,如占家宅,两财俱见,安知非有妻又有妾耶?两子孙俱见,则有子复有女也。官占流年,官鬼俱见,主重重升迁。常占流年,两财俱见,主重重发财,皆不可置神而视将也。
人事类神值旬空者,亦置神而视天将,如占雇舟,卯、寅、六合、青龙俱为舟,甲辰旬寅卯皆空,岂十日凡占皆无舟可雇乎?宜置寅、卯而视六合、青龙也。
人事类神原可一视两视、三四五六视者,再以所乘天将参之,则为类愈广,其应无穷。如戊寅日伏吟,巳为用,巳为日干一也,为禄二也,为德三也,为印绶作长上看四也,夜乘雀生干作荐举看五也,雀又作文书信音看六也。如己丑日,子加丑为用,子为妇女,一也;加于合位,非女而妇矣,二也;与干作害,与支作合,妇有异心矣,三也;旦将乘贵人,为贵家妇,四也;有为受过,封赠之命妇,五也;遭上下夹克,妇有灾或病,六也;子又为财,财遭贵人夹克,主与贵人争财,致生嫌隙,七也;财遭夹克,亦主财不由己而花费,八也。若再以类神之遁干生克、类神之阴见神将以及六旬之空亡、四时之衰旺参之,奚啻纷纷万变,然占者未可漫无主宰,针对所占,审择其至明至确者,酌取一类为断,庶不离宗。
为嫡属占,其类神不按日干看,须先定六亲,如父占子病,癸丑年十月甲子日亥时卯将,三传辰申子,干上午为子孙,三传会局克之,是即子之鬼也。又如父母为女占婚,丙辰年四月戊戌日巳时申将,三传亥寅巳,干上申为子孙,末传巳克之,即是女之夫星。若为疏远亲族朋侪占,不以此论,仍按日干看可也。
人身类神
甲胆 乙肝 丙小肠 丁心 戊胃 己脾 庚大肠 辛膀胱、溺 癸肾、精
子膀胱、耳、腰、液、溺
丑脾、肌、肉、腹
寅胆、筋、脉、发毛、风门穴
卯肝、胸、目、手、爪、筋、血
辰项、背、肩、皮、肤
巳心胞络、三焦、面齿、咽喉
午心、小肠、目、舌、神气
未胃、腹、口、唇、齿
申肺、大肠、筋、骨、经络、血、声
酉口鼻、皮毛、血、声
戌命门、胸、胁、臂、腿、膝、足
亥肾、头、阴囊、髓、精
此为占病而设,但看白虎克何干支,刑何干支,即主何经受病。如甲申日申为日鬼加甲,主胆经受病,乙日白虎乘丑加戌刑戌,主腿足病也。虎鬼遥克干上、年命上神者,亦如是推之。
农功类神
稻、黑登、茨、菱茨,水中物 神后、登明 天后、元武
果木、树木 功曹 青龙
谷、禾、菜蔬、瓜、蒜、柔弱物 太冲 六合
黍、稷、红豆 太乙、胜光 螣蛇、朱雀
大麦 传送 白虎
小麦 从魁 太阴
麻、大登、黄豆 大吉、小吉、天罡、河魁 贵人、太常、勾陈、天空
棉花 小吉 太常
太岁上神生何类,或何类旺相乘吉将,皆主有收。太岁上神克何类神,或何类神衰废乘凶将,皆主无收。类神临宫上下相生者吉,上下克战者无收。空亡亦无收。干为农人,支为田禾;干衰农怠,支衰田荒。
蚕桑类神
头蚕 胜光 朱雀
二蚕 太乙 螣蛇
蚕食而不饮,属火,午巳皆为蚕,午为马蚕,为马头狼所化形,巳形屈曲肖之,故皆为蚕。
桑 功曹青龙
桑为箕星之精,寅中有箕,又为午巳长生,故为桑。
干上三传生巳午者吉,克冲者不利。巳午忌乘水将,见水则蚕死。午巳加酉戌丑亥子者不利。午巳上见酉戌亥子丑者亦不利,酉主僵,戌主黄,亥子主死,又主鼠伤,丑主眠化。午巳上见风煞、白虎,亦主僵。
蚕姑行年上神与午巳相生合者吉,冲克者凶,宜易人。
又说巳为筐,辰为箔,寅为繭,卯蚕丝,申为棉,俱宜乘吉将方吉。
怪异类神
神后 鼠、蝠、燕、珠玉、图书、缸瓮、瓶、盘、水中物。
大吉 牛、龟、鳖、井泉、贵重物、土物。
功曹 虎、豹、猫、狸、大树、梁柱、机杼、棺椁、木器。
太冲 兔、狐、丛树、竹园、笙簧、鼓笛、棺椁、竹木器。
天罡 龙、鱼、鳞介、碾碓、缸盆、甲胄、坟墓、顽恶、坚硬物。
太乙 蛇、虫、釜甑、窑器、砖瓦、弓弩、曲物。
胜光 马、雉、雀、图画、上尖下大物。
小吉 羊、盆、井泉、坟墓、作足物、土物。
传送 猿猴、碓磨、尸、棺、刀斧、军器。
从魁 鸡、鸟、珍宝、镜、刀、皮革、金石。
河魁 犬 豺 狼 碓磨 瓦石 铎铃 军器 坟墓 虚 臭 恶物
登明 猪 鱼 图画 灯檯 管钥 圆环 葫芦 不净物
贵人 土金之精 尊贵之魅 或是泥塑神像
螣蛇 火金之妖 淫贱之魅 盘旋屈曲之物
朱雀 烧灼之余 能跳之物
六合 竹木之器 可合之物 联串之具
勾陈 土水之精 顽恶之魅 罗网 勾连破损等物
青龙 木火之妖 高贵之魅 财宝 兽 棺椁 等物
表空 土火之精 臭恶之魅 中空有声物
白虎 金水之妖 残忍之魅 刀剑兽头等物
太常 土木之精 宴喜之魅 饮食所需之物
元武 水木之妖 淫之魅 一目物 水中物
太阴 珍重之器暗昧之物
天后 妇女之需 柔细之物 诲淫物 水中物
占怪异,家宅居多。宅中骤现怪异,或频见者,宜占之。占法先视螣蛇,螣蛇主怪异也。蛇临干支,或为用,或入传者,有妖孽;不入占,或入占而空亡者,则非也。后视神后所临之地盘,以推何物为妖。如神后临太冲,以类推之,狐狸等妖也。又视天盘乘将,以推妖之情状。如太冲乘贵,此妖已得土金之精,体格尊重矣。太冲乘天后,此妖将好淫,能化妇女惑人。又推螣蛇及为妖之神克干支者,有祸;不克者,不为祸福。若生干支者,反凶成吉;克干支者,看干支上神将及三传神将有克制否,有则可以驱除,无则不能驱也。驱除之法,即视克制之神将,临占细推可也。此皆以类神推,课体亦须参看,如课得三光、三阳等吉象,虽克干支为祸,亦轻;若得鬼墓、魄化等凶象,虽不克干支亦必有殃。
又怪异类神
白鼠 大鼠 异声 神后 天后
异蛇 巨蛇 当路 太乙 螣蛇
怪鸟 入户 鸣屋 胜光 朱雀
非时鸡鸣 牝鸡鸣 从魁 太阴
犬登屋 河魁 天空
暴风起庭 旋风入户 功曹 白虎
虹霓乘屋 太乙 螣蛇
灯花异常 胜光 朱雀
怪梦纷纭 太乙 螣蛇
此等怪异类,不必如前法推测,只执定类神及类神之阴神,看与干支生克如何,克则有祸,否则无祸,生则获福。并视神将及课体,以参吉凶。
雷电异常 太冲 六合
风霾异常 功曹 白虎
大淫雨异常 神后、登明 天后、元武
此等关系在一方,不专在我家,占法以干为己,以支为他,干为近,支为远,干为人,支为物为产业,视类神生克干支以断吉凶,并以课体吉凶参论之。
天象变异 登明 元武
日象变异 太冲 六合
月象变异 从魁 太阴
星象变异 天罡 勾陈
地震、地陷、地隆起 传送 白虎
山崩、山陷 天罡 勾陈
川竭、川流 神后 天后
海泛、海立 天罡 勾陈
此等关系甚大,庶民不宜占,大位可占,占法干为君、为官、为人,支为臣、为民、为物。视类神生克干支以断之,更以课体吉凶参之。
此等必非吉征,虽生干支不过凶祸稍轻,若克干支,祸不可当。
射覆类神
十二神、十二将,门内一切器皿、昆虫、琐碎之物,罗列甚多,此原为射覆而设,应即以此为类神。且射覆千变万化,不可端倪较之。怪异更难推测,要在临占酌断,岂能预定类神?射覆之法,诸术纷纭,几如乱丝,又有据言此法出自东方朔,上法出自邵尧夫,尤为虚诞,余皆无取;而射覆乃眼前之事,自应只视正时、用神、乘将及遁干,然盘而已,归于至简于易,庶几推测可准。
以正时为先锋,用神为本体,乘将变化,遁干地盘参看而已。如五月丙戌日未将亥时,酉加丑为用,乘太阴,亥为水,丑为潭,水潭中物也。酉与太阴皆金,上下俱坚,必系上下有甲之物。酉逢死令,又作死神,物小而死矣。开盒视之,小死龟也。此余所射,聊举其一,以例其余。
应期
百事皆详克应,而克应实未易言,今就古人之成言,参以区区之阅历,漫序数条于后:
太岁为一年之宰,月建持一月之权,太岁为用应在一年之内,月建为用应在一月之内。如己未年占得己未为用,丙寅月占得丙寅为用是也。节气为用,应在半月之内,如甲子日立春正月节,己卯日雨水正月中气,占得甲子己卯为用是也。旬首为用,应在本旬之内。如甲子旬占得甲子为用是也。候首为用,应在五日之内,候首一候之首神也,五日为一候,一节一气各三候,一月六候,一年七十二候,即月令也。推算之法,以一节之第一日为一候,第六日为第二候,十一日为三候之类,一节一气间有宿一日盈一日者,总依节气为始终。闰月节前归上月算,节后归下月算,本日干为用,应在本日,支辰为用,应在旬内,正时为用,应在当时。
有取用神临宫为应期者,如甲子日寅加未为用,应在未年月日;乙丑日寅加酉为用,应在酉年月日。
有视用神逢生逢合逢冲逢绝逢墓者,如甲子日甲子加丑为用,本旬壬申日干支皆受生,应在壬申日,丙寅日戊辰加寅为用,本旬癸酉日干支皆合,应在癸酉日;乙未日乙巳加子为用,次旬辛亥日干支受克逢绝,应在辛亥日。亦有视干不视支,止视支不视干者。如戊辰为用,逢癸逢酉便为合者,不必癸酉日。乙巳为用,逢辛逢亥便为克绝,不必辛亥日。又加用神申酉,应期在丑,丑为金之墓也。总之用神衰废者应期取生,旺相者取合取绝,旺而又值生者,兼其太旺,故必取墓也。
干支各乘三合,又交互六合者,专取用神为应期。盖重重作合,合而不动,而用为事始,则用实为动机也。如占机缘,壬子年十二月乙丑日巳时丑将,三传巳丑酉,巳值衰讼,应期在次年巳月日。
干支各乘三合互相冲克者,干二课为用,仍视用神,支二课为用则不视用神,专取干上神为应期。盖干支既不和,则舍彼而视此也。如占干贵,庚申年正月丁巳日申时,子将三传酉丑巳,干支上互冲互克,支二课为用,三传毫无益处,而干上亥卯会局生干,亥为德合贵人临未,其期在本年未月日。
三传三合者,取三合土神为应期,如戊午日寅加戌为用,三传寅午戌应在戌月日。
三传缺一神,以缺神值月日或缺神临宫月日为应期,逢日辰正神偶足之,以足神值月日或足神临宫月日为应期。
三合间一神,以间神受克受冲之日为应期,而冲之之神须出现方验,出现者,在干上年命上也。
有视末传者,占吉事视末传之合神,合神临何宫,即主何月日成就。占凶事,神末传之冲神,冲神临何宫,即主何月日解散。
古人于应期每视用神,不视末传,末传偶一视之而已。余深思其旨,用为事之始,末为事之终,而凡占皆属未来,则应期实为事之始,自宜视用不宜视末也。惟吉事已动,凶事已萌之际占之,应期宜视末传耳。
有视生日克日者,占吉事生日之神临何宫,即主何日喜至;占凶事克日之神临何宫,即主何日祸发。
有以合住类神为应期者,如占谒贵,庚午日子加辰为用,与丑贵六合,主子丑日相见。又如丙寅日辰加卯为用,与酉贵六合,酉临申,主申日相见,干支上作合者即视干支上。如占行人,丙午日干上午,与干上未六合,未临午的,于戊午日到。乙巳日干上午,与支上未六合,未临巳的,于后甲辰旬中乙巳日到。
有以克制类神为应期者,如占病,乙未日巳加子为用,克制干上酉鬼,主巳月日痊。甲戌日午加申为用,克制支上申鬼,主午月日痊。
有以类神逢墓逢绝为应期者,如占子病,甲子日辰加子为用,三传辰申子,并力克干上午火,子孙势在必死,午墓戌绝亥,当死于甲戌日亥时。
以上克应,诸说绝繁,而克应之方尚未尽也。千变万化,不可指数,有出于思议之表者,应后观之,历历不爽,当其先朕兆莫明,端倪未露,虽深于壬术者,亦不能尽知,宁能一一笔之于书乎?学者博观古来征验之课,默参消息可也。
欲克应期,须先审干支用神、类神之衰旺,旺相应期速,衰与废须俟旺始应。若结局不紧者,吉事无成,凶事不发,竟无应期,更须详视亲疏远近、已往者否,至用神、类神值旬空者,旺相而结局紧,换旬填实即应,衰废而结局紧,徐俟逢旺填实始应。若神陷衰废,局又散漫者,必无应期。
又课象散漫者,事在未定也。未定之事,不能克应期。课体蒙昧者,事本渺茫也,渺茫之事,不能克应期。
凡占莫不克应,而应者十不得一,此非壬数之不灵,特课本无应,而占者必欲克应耳。余今分析着明,学者熟复静揣,于有应者为断,期于无应者质直方之,慎勿强断应期,庶几言不妄发,发必有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