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 占鸡可畜否法

正日时,以从魁占之:加未,能斗;加金水,可畜;加丑,为自死,或被杀;加辰,为子;加未,欲用祀;与吉将并临有气之乡,即吉;与凶将并,又临囚死之乡,即凶。
假令与腾蛇并,为好惊,作怪祟;与朱雀并,非时好鸣;与勾陈并,雌鸡坐鸣;与玄武并,且亡走,与白虎并,为狸所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