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法 首尾相见始终宜

本法共3格:周遍、天心、回环。
1、一旬周遍格:干上有旬尾,支上有旬首。占事不脱,所谋皆成。占试宜代工,占讼换司换局,交加用事,去而复来。不宜占释散事,病讼胎产皆不宜。占事宜协办同心,合外安内,始可有成。
2、天心格:四建皆在四课之内,占非常之事,即日而成;阴私鄙俚,把成咎也。
3、回环格:三传皆在四课之内。
干支自作三合者,内多回环格,乃干支相会,不可作不备言之。
吉凶皆成,凡事只宜守旧,不能动作,病难脱,讼不解。
余论:以上三格,尤宜详其生克空脱、刑冲破害,以其格有变矣。象曰:吉则成福,凶则成殃,贼未成境,行人还乡,阴私病讼,反多不良。